听力损失三早原则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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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损失的三早原则主要包括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这一原则对于听障儿童的康复具有重要意义。

早发现:

早发现是指在儿童出生后尽早进行听力筛查,通常在出生后的72小时内进行初步筛查,如果未通过,则需要在42天内进行复筛。这样可以在早期发现可能存在听力损失的儿童,为后续的诊断和干预提供基础。

早诊断:

早诊断是指在发现听力损失后,尽快进行全面的听力诊断检查,确定听力损失的性质和程度。这包括声传导、耳声发射、听觉脑干诱发电位、40Hz听觉相关电位、行为测听等一系列检查,以便准确判断听力损失的类型和程度。

早干预:

早干预是指根据听力诊断结果,尽早确定听力干预方法,如配戴助听器或进行人工耳蜗植入等。在儿童大脑发育和语言学习的关键时期,早期干预可以显著提高康复效果,使听障儿童的各方面发展接近正常儿童。

唯听重庆技术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如果发现还在有听力损失,应遵循三早原则,可以有效降低听力损失对儿童的影响,提高听障儿童的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因此,对于听力损失问题,应尽早发现、尽早诊断、尽早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