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把握听损儿童早期验配助听器的时机?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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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语言的发育与发展依赖于正常的听觉,以及正常语言环境的大量言语信息的反复刺激。

然而,言语和语言能力的发展在2~ 4岁以前是一个重要的关键期,一旦错过了关键期,重新康复往往要事倍功半。

因此,临床中经常发现一些听力较轻的大龄听损儿童康复效果不好,且难度较大的原因不是语训环节没有做到位,而是错过了儿童语言发育的最佳时期;相反,一些听力障碍较重的儿童,往往因为干预得较早,方法正确而康复效果令人惊讶!

婴幼儿听力损失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时,就应尽早选配合适的助听器,一般情况遵循婴幼儿出生后通过筛查在1~2个月内发现听力问题并及时转诊至听力诊断中心;听力诊断中心应在3个月龄内进行规范的听力学检查确认患儿的听力损失程度与性质,不论是主观的行为测听还是客观的电反应测听,至少应有个气骨导的高低频阈值;听力中心接诊后至少应在6个月龄内为患儿选配合适的助听器。

有研究结果表明,在出生后6个月内佩戴助听器的患儿比6个月后佩戴的同龄患儿具有更高的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其言语发育情况与正常儿童差距也越小。但对于某些早期已确诊为极重度听力损失的儿童,应该提前至3个月龄进行助听器干预,1岁左右通过助听后的效果评估考虑是否需要人工耳蜗植入,此类听损儿童不能因未引出ABR而放弃助听器放大干预的机会。

听神经病谱系障碍的儿童,临床发现有一部分此类患儿在6~24个月前还有发育的可能,不考虑经济的情况下也可选配合适助听器,增加复查频率。

对于婴幼儿的顽固性分泌性中耳炎经积极治疗3~6个月仍未见好转,并伴有明显的听力损失患儿可以考虑临时性的助听器验配,等儿童咽鼓管发育与治疗的进展,听力恢复至正常后可以考虑随时调整或取消佩戴助听器。

对极轻度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年龄小于12个月的婴幼儿,应密切观察其听力变化,因为婴幼儿的听神经功能正常情况下在12月龄前尚未达到正常成人水平,故可以观察其动态的变化至12月龄后,判断是否有不可逆的听力损失,再决定是否需要验配助听器。

对极重度的感音神经性聋或听神经病谱系障碍需要人工耳蜗植入的儿童,在等待手术植入前或申请人工耳蜗的公益项目的过程中,建议可以通过社会救助机构先行进行诊断性的助听器验配,不但可以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可以有效地提高人工耳蜗植入的效果。